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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03月27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办公室 

     乌政办字〔2018〕15号  

    

  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渔场,旗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禁止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的管理工作,保障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雾霾天气,现就做好我旗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苏木镇、农牧渔场要尽快成立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年度禁烧秸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苏木镇、农牧渔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路段、包地块责任制,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把秸杆禁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秸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狠抓检查督办

  组成由旗委政府督查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开展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和田地、林地、城镇周边等重要区域焚烧秸杆的现场执法检查,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财产毁损的,责令当事人赔付、恢复原状或予以相应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各苏木镇、农牧渔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重点区域、城镇周边、重点交通干线大气环境质量。环保执法人员对秸秆禁烧现场监察督导,对城区周边、主要交通干线实施现场巡查,及时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三、加强指导,狠抓试点示范

  按照《环保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常规的环境执法检查内容,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大力开展以秸秆粉碎腐熟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四、加大宣传,狠抓规范引导

  为使禁烧工作收到实效,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禁烧氛围。文广、农牧业等部门和苏木镇、农牧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并在全旗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其它要求

  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务必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秸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方案报送至旗政府办(514室)。

  联 系 人:乌斯哈拉

  联系电话:(0478)3212344

  

  

  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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