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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04月17日 编辑: 来源: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办公室 

  乌政办发〔2018〕41号

  

  

  

  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农牧渔场,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拉特前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乌拉特前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18〕2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做好全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对于健全我旗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保障全旗社会稳定、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和任务

  全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全旗行政区域陆地国土。调查任务: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运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实地调查全旗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旗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全面摸清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相比,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一是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旗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二是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结合全旗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四)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一是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以国家编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开展全旗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二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基于土地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一)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开展准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完成调查实施方案编制、经费落实、技术单位确定等工作。

  (二)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2019年7月至2019年年底。完成调查成果的整理、数据更新汇总,并按照区、市两级政府统一要求汇交最终的数据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旗政府决定成立全旗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旗调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苏亚拉图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贾净博 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希文 人大副主任、财政局党组书记

  赵儒林 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张佐卿 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发改局局长

  王学峰 国土资源局局长

  樊振国 统计局局长

  门金义 交通局局长

  王 钊 林业局局长

  窦文斌 农牧业局局长

  陆 斌 水务局局长

  刘剑涛 环保局党组书记

  杨国栋 住建局局长

  苗文忠 经信局局长

  刘新亮 规划局局长

  唐玉祥 乌拉山镇镇长

  陈开亮 新安镇代镇长

  贾崇屹 大佘太镇镇长

  王红兵 苏独仑镇镇长

  苏 畅 明安镇代镇长

  陶海军 小佘太镇镇长

  吉仁浩雅尔白彦花镇代镇长

  任金明 先锋镇镇长

  薛 源 西小召镇代镇长

  刘 勇 沙德格苏木代苏木达

  乌云宝力格 额尔登布拉格苏木苏木达

  段 慧 大佘太牧场工作组组长

  李培军 苏独仑农场场长

  白 炯 新安农场工作组组长

  石俊荣 西山咀农场工作组组长

  范义重 中滩农场场长

  王瑞强 乌梁素海实业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局长王学峰兼任,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替,不再另行下文通知。

  (二)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土地调查条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规定,此次调查以各苏木镇、农牧渔场为单位开展。各苏木镇、农牧渔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全旗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调、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明确责任,全面掌握工作要求、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组织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监管;要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对调查质量全程监管,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保证成果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等要求,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做好基础数据使用和部门数据衔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按时逐级报送调查数据。

  (三)强化经费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区、市、旗三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一方面,要加大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力度,尽快将给予地方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将我旗承担经费,从2018年开始按3个年度列入年度预算。同时,按调查进度及时拨付经费,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土地调查经费要按规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四)强化机制保障。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职责、项目任务、成果质量、以及项目进展要求、经费支付方式等。同时,推行项目监理管理,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明确当事人和责任人,在后期应用阶段或国土资源管理其他业务工作中发现问题,继续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

  (五)强化技术保障。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资质高的专业技术队伍,以国家制定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为基础,严格执行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保证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的质量;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为标准,精准完成土地调查成果的数据库建设和共享服务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等要求,提高土地利用信息应用服务质量。

  (六)规范调查成果。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是数据成果。具体包括:土地分类面积数据;土地权属信息数据;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数据。

  二是图件成果。具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图集;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图集。

  三是文字成果。具体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报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报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四是数据库成果。具体包括: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权属数据库;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各项专项数据库。

  (七)严格检查验收。土地调查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制度,提前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保证成果质量,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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