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发改局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11月05日 编辑: 来源:发改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旗经济形势,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旗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旗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旗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旗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旗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组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价格收费政策,提出全旗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调整自治区、市委托旗管理的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全旗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旗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旗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市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核申报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涉外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全旗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旗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提出全旗能源开发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开发的政策规定;负责能源开发统计调度、预测预警、能源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全旗能源开发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九)负责全旗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相关审批管理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全旗能源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升级)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开发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石油储备规划、计划;掌握旗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全旗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和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十一)承担组织编制全旗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旗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二)承担全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旗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三)负责全旗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旗社会发展政策规定,研究提出促进全旗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全旗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旗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旗域内国家、自治区、市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定全旗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六)起草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权限指导和协调全旗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市和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八)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二十)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秘书、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各类规章制度、财务等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等建议、目标和政策;按规定权限管理和指导全旗招投标工作;统筹协调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监测分析全旗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各项经济工作。 

   农村牧区经济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拟定全旗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土地和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等规划和计划;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并协调实施。 

   分析研究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 

   固定资产稽查办公室 

   主要职责:监测分析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安排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等。 

   组织开展对全旗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市、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基础产业协调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全旗能源、交通运输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全旗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旗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等重大政策。 

   分析研究全旗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情况,组织拟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全旗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战略和建议;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社会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提出全旗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旗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等情况。 

   研究全旗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问题,协调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监测分析旗内外市场状况,承担全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定全旗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所 

  主要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价格监督;研究制定全旗的价格监督检查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旗的价格成本调查的规章制度,指导基层价格成本调查机构开展工作。 

   价格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监测分析价格形势,拟定全旗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市场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等工作。 

   收费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方案,承担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管理责任等工作。 

   价格认证中心 

   主要职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等工作。 

   三、 联系电话: 

   办公室:0478-3212382 

上一篇:   政府办 下一篇:   教育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