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
一、主要职责
经信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全旗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旗工业、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旗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旗煤炭、电力、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
(三)负责提出全旗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规定权限,负责国家、自治区、市和旗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核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的工业、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信息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工业、商务和信息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
(五)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经济、信息行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业矿产资源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承担旗级工业园区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旗级工业园区
(八)
(九)
(十)
(十一)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旗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负责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组织开展软件企业认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三、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财务、后勤接待、印章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工青妇、综治、计划生育等工作,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日常事务;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业经济运行办公室
负责全旗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点企业的运行协调及监测分析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生产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掌握并编制全旗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动态、主要工业品价格、市场运行和原辅材料的供求状况,负责工业信息的统计和编报工作;研究提出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和短、中、长期目标,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全旗电力、石油、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和统计编报工作;负责工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民爆器材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的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全旗煤炭生产及行业管理有关职能,参与组织实施全旗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结构调整,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负责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管理,负责全旗煤炭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监控。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的安全生产、供应、使用的管理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拟订全旗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监督电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3、投资规划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旗工业投资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承担工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核上报及项目变更等事宜;承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布局调整。
负责工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监控,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统计和编报工作;指导企业和行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品牌培育工作。
4、节能与综合利用办公室(能源办)
负责全旗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的申报验收辅助工作;负责全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参与全旗资源、能源整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推广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运;负责指导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工作。
5、中小企业办公室
制订落实促进全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办法和优惠政策;指导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加强宏观管理和引导,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为企业创立、生存、发展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承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前期论证、资格评估、最终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负责有关中小企业项目资金的初审、上报和监督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工作;负责落实关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组织工作;协调企业减负工作。
6、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全旗原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实施行业管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相关工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负责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负责全旗煤炭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并制定全旗煤炭市场的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少数民族用品生产管理工作。
承担全旗工业园区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全旗工业园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负责沙德格工业园区和105高载能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综合协调与信访工作。
7、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协调指导全旗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单位各种信息情报的收集、整理并编辑发布;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政策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并定期发布;负责全旗工业企业电子信息档案的制作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单位电子政务管理工作,协调联系旗政府等网站,定期提供有关资料信息;负责“两化”融合工作,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整合,协调通信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