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旗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旗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旗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负责全旗公安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各类影响重大的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旗公安治安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依法开展人口、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旗公安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七)负责机关法制建设和内部执法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开展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网侦案件工作;负责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十)负责对全旗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负责全旗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负责侦办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预防、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十二)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人员培训、教育和宣传规划并监督落实情况;开展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受理、查办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负责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指导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五)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六)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政工办
研究拟定全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教育训练、警衔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工作;负责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开展对公安重大行动、重大事件的集中宣传报道。
2、指挥中心
负责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起草文件;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督办;负责协调机关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工作。制定重大警务行动、重大突发案(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预案并指挥协调处置;负责全旗公安应急管理;受理特殊情况下公众紧急报警、举报、投诉和求助;承担局机关24小时总值班工作;负责公安密码、密码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密码通信安全畅通;负责管理机要密码文件;负责公安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
3、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拟定全旗警务督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局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开展现场督察;负责维护全局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4、纪检监察室
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查处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违规的行为。
5、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重大警务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全局装备、被装等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警用车辆、会议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预决算,管理、审核局机关财务及各项经费;管理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公安专项经费。
6、信访维稳大队
负责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排查掌握全旗范围内各方面不稳定因素、苗头、矛盾、纠纷、隐患及情况,稳控排查化解纠纷矛盾,依法治理非访等行为,积极构建不稳定因素搜集
7、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对影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案件开展侦查控制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反颠覆、反渗透工作;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事件开展情报预警、防范控制和化解处置;负责组织开展全旗安全基础调查和社会调查、秘密力量建设、重点人和重要阵地的控制工作。
负责拟定全旗反恐怖反邪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搜集和研判反恐怖、反邪教情报信息;处置、侦办涉恐涉邪案(事)件;负责侦察处置“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案(事)件,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组织开展对“法轮功”等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重点人的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
8、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拟定全旗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实施计划;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掌握全旗经济犯罪形态并分析研究规律特点,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受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控告工作;直接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负责经济犯罪侦查特勤、秘密力量建设及情报资料的收集、研判工作。
9、治安大队
负责拟定全旗治安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侦办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案(事)件;负责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枪支弹药警械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保安服务业管理及技术防范应用工作。
负责派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建设工作;落实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派出所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调解室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发放及审验和人口统计管理工作;管理全旗人口信息库。
负责境外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在旗内停留期间管理工作;承办全旗公民因私出国及往来港、澳、台出国境证件受理审核工作;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
10、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制定全旗刑事侦查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刑事犯罪侦查办案工作;掌握全旗刑事犯罪动态;收集、研判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并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全旗重特大、疑难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刑事案件侦查、专项斗争、重要案件逃犯的缉捕工作;负责侦办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大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侦察和侦查部门侦办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案件;负责获取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犯罪的重要情报信息以及重要的科技、经济情报信息、重特大案件线索;参与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
11、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对全旗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负责电子数据鉴定;负责建设、管理和使用互联网侦控手段,依法对网上特定对象、特定目标和特定信息开展技术侦察;负责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和处置,及时发现、处置网上反动有害信息和煽动破坏活动;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网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专项侦察工作。
12、信息中心
负责公安信息通信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无线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及应用工作;负责重大警务活动和处置突发案(事)件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导各单位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审查和把关及质量抽查,承担和推进全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相关工作。
13、禁毒大队
负责拟定全旗禁毒工作实施计划;负责掌握全旗毒品违法犯罪动态,收集研判情报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并负责打击;侦办毒品犯罪案件;负责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禁吸戒毒(康复)、禁种铲毒、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
14、法制室
承担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和行政刑事案件的审核工作;承担案件法律审核、法律文书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审核呈报工作;代理行政诉讼,组织开展听证工作。
15、巡防大队
负责乌拉山镇地区单位、居民区的安全防范。根据辖区的治安状况,制定具体的巡逻勤务方案,组织开展巡逻执勤,查处巡逻中发现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的动态治安秩序。接受旗110指挥中心指令处警工作及群众报警求助,负责街面警情、重特大、紧急警情的先期处置。
16、情报分中心
负责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收集、报送、分析、研判各类情报信息,对逃犯、涉毒人员、重点人等实施动态管控;负责警务平台和公安业务系统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应用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实战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支持。
17、看守所
负责羁押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防范工作。
18、拘留所
负责行政治安拘留人员和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防范工作。
三、联系电话:
办公室:0478-321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