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办理群众给旗长的电话;承办“旗长信箱”电子邮件中的有关事宜。
(二)负责及时、准确向旗委、旗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社会情况;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组织开展信访理论研讨工作,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三)负责指导全旗信访工作;掌握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开展基层信访部门业务指导工作。
(四)负责向全旗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负责协调信访问题;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突发事件。
(五)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向信访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协助旗委、旗政府领导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旗委、旗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旗政治、经济、文化、城市管理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八)负责承办旗委、旗政府及上级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
(二)督查室。负责群众来信的阅处办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督查交转办案件的办理情况,上级部门、旗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精神、重点信访案件及进京、赴呼、到市重要信访事项的贯彻落实办理情况;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事宜;负责督办上级、本级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室。负责信访信息系统工作,受理网上来信、来访,办理网上交办、转办案件工作。
(四)接访室。负责接待来旗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理工作
三、联系电话
(0478)3267887
(0478)321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