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津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磷酸酯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位于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纬增七路以北,总占地面积为19940.73m2。生产规模设计为年产磷酸酯系列产品2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尾气吸收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的概述
本项目在生产中将会对评价区周围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产中废气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反应气氯化氢、蒸馏塔不凝气、燃气锅炉烟气等。反应产生的氯化氢经三级降膜吸收制成盐酸外售,蒸馏不凝气经碱吸收处理后排放,锅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主要是经过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其影响是可接受的。
2、生产中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是尾气吸收装置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及软水装置排污水。水环真空苯酚废水回用做尾气吸收装置用水,尾气吸收装置含盐废水经芬顿氧化降解有机物后,再经多效蒸发处理,蒸发冷凝水回用做生产用水;锅炉排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对当地水体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蒸馏釜残、污水处理污泥、废滤芯、多效蒸发产生的废盐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场。本项目固体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生产过程中的噪声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空压机以及机泵等,均采取了相应隔音降噪处理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了较为先进、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均进行了相应处理,可使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低于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空气
本项目的废气经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同时经扩散计算,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污染物贡献值不大,不利影响范围基本局限于厂区附近,非正常工况下,部分污染物对厂区周围近距离地方会产生短时不利影响。
2、水体环境
本项目正常状况下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和清净下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面积很小,对生态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小,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避免固废随意堆放对附近地下水和周围景观以及人群健康等造成不利影响。
5、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由于对各噪声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降低了噪声源的声功率级,使得各噪声源对各监测点的贡献值很小,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当地的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对区域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内的环境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如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2、查阅期限为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在厂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运投产运行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运行?
③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络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津升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翟金清
联系电话(传真):1892006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