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院长 王学东
各位代表:
我代表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旗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和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88件,审结、执结7027件,同比分别上升29.1 %和21%。
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前旗建设。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80件361人,审结245件327人,同比分别上升49.7%和64.4%。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侵犯财产犯罪,审结非法持有枪支、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投放危险物品等犯罪案件55件56人;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55件65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财产犯罪52件81人;审结贩卖毒品、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69件110人。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件10人,其中郭俊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亿多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理涉案资金2300万元的孙朝晖利用影响力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造成国家税收损失1.4亿多元的赵建安等人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一批重大案件。在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对112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判处非监禁刑。重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促进矛盾化解,调解率达87%。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前旗建设。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我院诉讼案件持续增长,同比增加26%。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827件,审结4834件,同比分别上升24%和15%。审结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抚养继承等案件380件,增进家庭邻里和睦;审结各类人身、财产等侵权案件435件,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坚持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470件;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案件809件,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1848件,有效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2502件,调撤率为52%。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前旗建设。行政审判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推行“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诉讼模式,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又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8件,因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较上年增长21%,审结20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8件,全部审结。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和解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通过走访座谈、专题讲解、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指导。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助力诚信前旗建设。受经济下行及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的影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爆发,大量案件涌入法院,执行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为切实保障胜诉权益,我院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515件,执结1896件,同比分别上升39.4%和31.1%,执结标的额5.37亿多元。一是组织实施了两次“集中执行大会战”和清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执行人员40多名,12辆警务用车,采取封闭管理、快速反应的全天候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和敏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会战期间,张贴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800份、督促执行令300余份,在旗街心广场通过电子屏幕对10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拘传被执行人600多名,对110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罚款措施,共执结案件513件,执结到位标的近8000万元。二是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大清理旧存积案力度,以涉民生、涉金融、涉执信访等案件为重点,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出此类案件542件,已全部清理结案。三是建立银行查控平台,建立执行查控室,实现了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有效提高了案件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开通以来已对1000多名被执行人银行帐户进行了查控。四是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我院将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的10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一名“老赖”拘役三个月。
二、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健全诉讼机制,实现便民利民。一是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开通涉民生案件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保障了“十个全覆盖”这项民生民心工程的顺利推进。二是实施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为了全面落实和保障诉权,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五月一日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院共立案4271件,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比增加了30%。三是全面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平台。今年6月份,我院新建的700余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大厅设置诉讼引导、窗口接待、便民服务、诉前联调、信访接待等五大服务区域,包括了法律咨询、立案登记、蒙语诉讼、档案查阅、材料收转、法官约谈、诉调对接、诉讼保全、文书送达等16项事务办理内容,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走在了全区法院的前列。四是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扩大民商事案件速裁范围,适用速裁机制审结案件278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64万多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5件,发放执行救助款15万元。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我院创新社会参与平台,树立现代化纠纷解决理念,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建立了“诉调对接、三调联动、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促进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在旗政法委的领导下,成立了包括法院、工会在内的18个成员单位参与的诉前联调工作领导小组,在我院立案庭设立诉前联调办公室,在其他成员单位设立诉前联调工作窗口,构建诉调对接组织网络,不断加强与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联系对接,整合社会资源,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平安前旗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我院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和“全区维护农村金融安全先进单位”。今年以来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案外化解矛盾纠纷668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595件。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施了内外网分离,建成了完善的局域内网,开通了法院官方网站和微博,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的网络应用系统已初步建成。实现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案件信息全部可通过网络查询,案件的执行财产全部上网拍卖,鉴定评估机构全部通过网络公开摇号选定,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511篇。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阳光司法指数全面提升。
――依法妥善处置涉诉信访,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源头治理,主动发现、及时解决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评估预防、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制度,推进“诉访分离”工作。共办理涉诉信访案件56件,全部办结。共接待来访群众821人次,受理群众来信35件,问题处理回复率100%,实现了无信访积案、无新的越级上访和“零非访”。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能力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旗委的要求,我院按步骤、分阶段认真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不动摇,讲专题党课2次,召开3次专题研讨,中心组学习12次,参加双休日讲座14次,各支部集中学习225次,出台21项常态化、常效化制度。部分干警“不作为、乱作为”和“六难三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过程中,我院100多名干警牺牲了中秋、国庆假期,投入到此项民生工程建设中,圆满完成了旗委交给的任务,得到了旗委的充分肯定。
――着力提升司法业务能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次,培训干警435人次。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共庭审观摩案件92件,评比裁判文书2526份。加强审判理论和实践工作成果转化,我院民二庭审结的一件合同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有16篇信息、调研文章、论文被自治区级刊物采用。
――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一是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细化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二是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育干警坚持政治底线、守住廉洁底线、筑牢道德底线。三是注重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开展廉洁司法专题教育月、中层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专题活动,扎实筑牢廉政防线。四是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开通纪检监督网络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廉政不出轨”的目标。
我院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的考核、任免,高度
重视并及时办理旗委和人大交办、转办、督办的案件,共交办51件,全部办结。加强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现有人民陪审员53人,全面完成了“倍增计划”和换届工作,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94%,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中的参与度。
各位代表,今年我院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达202件,案件数量增长幅度前所未有,案多人少的矛盾前所未有,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办案难度、办案压力之间的矛盾前所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我院在各方面取得了发展与进步,这是旗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影响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持续
增长,办理难度不断加大,法院办案压力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二是队伍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少数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三是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司法能力、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司法权威受到很大影响。对于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旗委十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在服务大局中有新作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坚持贯彻“五个发展”理念,扎实践行“8337”发展思路,积极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围绕旗委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目标,依法支持全旗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全旗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模式,确保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的落实。始终坚持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九)》,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妥善审理和执行各类民商事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富民强旗目标的实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在为民司法中有新举措。继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实现矛盾纠纷由单一诉讼向多元化解转变,由法院单打独斗向联合化解转变,由单纯审判向延伸服务转变。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构建诉讼大平台,实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形成“大辐射”工作格局。创新落实网络司法拍卖、网络远程立案和司法救助等为民措施,运用互联网思维,注重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运用,主动回应新媒体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在公正司法中有新成效。按照上级党委、法院的部署,有序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抓好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扩大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试点范围。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建立专业职务序列等工作,为人财物省级统管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涉诉信访改革政策,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公信司法上有新进展。要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刻也不放松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在阳光司法上有新提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构建全方位接受监督的制度体系,把审判权、执行权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继续深入整治部分干警中存在的“六难三案”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建立司法公开常态化机制,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有效应用和数字化法庭建设,推行庭审网络直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面对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将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