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5日在乌拉特前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拉特前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乔 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旗上下务实进取、砥砺奋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的一年,也是常委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市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在加快推进依法治旗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旗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支持服务和依法监督职能,切实做到与旗委决策部署同向、与政府工作目标同频、与群众诉求期盼相应。一是围绕经济转型发展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按照旗委“调结构、促转型”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先后3次对重点工业项目和园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提出了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等意见。听取和审议了旗2013年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审计报告、2014年1-8月份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3年旗本级财政决算,提出了优化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构、保障工业企业运行等8项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对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8项指标进行了调整。这些工作措施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听取了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汇报,提出了修编情况要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协调,要与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相一致等建议;对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的对影响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的110国道过境段、旧城区背街巷道进行改造提升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旗委、政府的认可和采纳;针对房地产形势变化和我旗棚户区改造推进中的困难,经过充分调研和认真审议,及时批准了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的报告,有效破解了棚改项目推进难的瓶颈,有力地保证了一大批回迁户顺利回迁。三是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旗政府土地流转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套区排水改造、山旱牧区滴灌配套、村庄整治、肉羊养殖、扶贫攻坚等工作开展了视察和调研,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旗委决策部署和政府推动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围绕民生改善强化举措,在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是高度关注低保工作。深入开展了低保工作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对低保户的动态管理、强化基层低保工作力量等建议,促进了低保“准入退出”机制的完善和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推动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性融资报告,提出了加快化解校安工程债务、切实发展好义务教育等建议;对2013年常委会关于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调研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教师结构性短缺、医疗专业人才断档等问题得到了进一步解决,保障了全旗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健康长远发展。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努力推动问题解决,年内受理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经济纠纷等信访案件72件、284人(次),其中,协调化解13件,经法律政策解释和疏导息仿26件,转办督办33件,在信访维稳、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四是着力优化服务环境。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对文体广电、计生、社保等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调查,形成了评议调查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跟踪检查了出租车市场整治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公共交通运营秩序。
三、围绕法律贯彻强化监督,在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创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蒙医药中医药条例》、《旅游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跟踪督查工作,提出了规范执法程序、解决蒙中医人才断档、尽快编制完成旅游业发展规划、挖掘整理旅游景观的人文典故等建议。积极配合区市人大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人民调解法》等9项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有力地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组织开展了对公检法工作的视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司法部门存在的“执行难”、人才断档、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较低等困难和问题,探讨解决办法,努力推动全旗法治建设健康发展。三是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年内依法任免“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62人,其中任职48人,免职14人。
四、围绕代表搞好服务保障,在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方面取得新进步
常委会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职机制,全力支持代表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切实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为提升代表依法履职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批轮训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系统地学习了相关履职知识。一年来,累计组织代表参加上级人大常委会培训6次,开展以会代训和专题讲座12次,代表参训率达90%,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二是积极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全年邀请37名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先后组织46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代表们提出了20条建议,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开好这次人代会,我们深入11个苏木镇开展了以“旗委重要决策部署和政府重要工作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收集汇总的8条代表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旗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2015年工作安排,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体现了群众意愿和代表心声。三是认真开展代表建议的转办和督办工作。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6件代表建议,通过分类转办、重点督办方式,已全部书面答复,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四是不断强化对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了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组织2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和满意度测评活动,为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职起到了很好的鞭策作用。
五、围绕依法履职水平提升,在加强改进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果
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召开党组学习会6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会28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旗进程、贯彻落实旗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主题,通过机关干部人人备课、登台讲课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题讲座12期,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对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部门法规的立法要义和法理内涵有了新认识,综合素养有了新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了新提升。二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按照旗委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支部扎实开展了学教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开展了“走访百名代表”活动,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8次,梳理汇总意见建议40条,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了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提出的7个方面21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落实,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支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创新工作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健全完善了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座谈交流机制,与政府班子成员召开了以“支持、服务、促进、保障”为主题的专题座谈会,达成了沟通思想、协同推进、合力攻坚的一致共识,为旗委决策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四是注重队伍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在旗委的大力支持下,常委会配齐了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相对应的机构,配强了委办工作人员,为常委会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机构和人员保障。旗人大常委会成功承办了全市人大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在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中,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全面启动了《乌拉特前旗人大志》编纂工作,着力填补我旗人大史志的空白。机关干部5篇理论文章入选《纪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十周年征文集》,干部理论水平明显提升。组织干部参加了全旗学教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全市人大系统乒乓球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切实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各位代表,旗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已经顺利完成。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结果,也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旗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旗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开启前旗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为目标,认真做好新常态下常委会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为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盯重点、促落实、求实效,全力支持服务好发展大局
坚持以支持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旗委的安排部署,从全旗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主法治建设的站位出发,切实发挥好监督与服务职能,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新常态下的富民强旗进程。一是积极促进全旗重点工作落实。围绕“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整体推进,在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拟对工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运营、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绿化、扶贫开发、种养结合、民族教育园区建设、城市重点区域改造、市政设施配套及管理、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开展调研视察,推动旗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推动财政预算改革。结合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树立合法性审查的预算监督理念,逐步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审查2014年旗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政府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拨情况、公共支出等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加快推进预算监督由“程序监督”向“绩效监督”转变。三是更加关注民生改善。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的解决,加大监督力度。年内拟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文体等方面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三个一”惠民政策、农牧区“十个全覆盖”等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视察。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切实发挥为民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二、强法治、重监督、促民主,积极推进依法治旗进程
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关于深化民主法治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旗中的应有作用。一是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抓好宪法实施,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积极抓好各类执法检查,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年内拟对《工会法》、《物业管理条例》、《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公安分局等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旗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工作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公安局经侦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旗法院重审案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依法科学作出决议决定。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旗发展稳定大局,对旗政府提交的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审议,并作出科学合理的决议、决定。三是认真履行人事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和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任命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考察、会议审议、任职表态等任职程序,积极探索和尝试向宪法宣誓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抓服务、重保障、促履职,切实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一是加强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制度,组织代表有序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充分采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议事水平。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好人代会前的专题调研活动,为代表更好地审议人代会工作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提供服务。继续开展好为区市两级人大代表征集整理代表建议工作,争取更多涉及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列入区市人代会重点建议。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大力推行以人大机关干部备课、讲课为主,以邀请专家学者讲座和参加上级人大培训为辅的培训方式,加强代表培训,年内拟组织代表开展多轮集中培训,实现旗镇两级代表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努力提高解决率和满意度。计划对部分重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在此基础上,对优秀建议领衔代表和优秀承办部门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承办部门落实代表建议的积极性。
四、抓制度、提素质、转作风,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常委会的职责定位,切实提升做好新常态下常委会工作的履职能力。一是切实抓好制度建设。继续秉持“支持、服务、促进、保障”的工作思维和理念,健全和完善《常委会议工作程序》、《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包片联系代表以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制度,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抓常、抓细、抓实”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着力改进调查研究,完善“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检查”的监督工作程序,调研视察前,事先学习了解相关内容,事中有针对性的掌握实际情况,事后能切实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旗委决策、政府推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切实以工作方式的新转变,转化为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三是切实抓好宣传信息工作。紧紧围绕旗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编发信息,以人大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工作为信息源泉,认真筛选、挖掘有价值的信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发挥信息的参谋助手作用。制定出台《人大机关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争取年内完成人大志的编纂工作。四是切实加强对苏木镇人大工作的指导。重视发挥苏木镇人大的作用,加强对苏木镇人代会的指导,促进苏木镇人大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继续指导苏木镇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着力推进“代表之家”建设,引导代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落实人大主席、副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旗镇两级人大之间的沟通联系,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苏木镇党委要重视和加强同级人大工作,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支持人大主席、副主席开展人大工作,切实提供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在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新形势、新常态下的人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让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开拓创新、务实进取,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旗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