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5日在乌拉特前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利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自治区检察院“三三十”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办案是硬道理,监督是硬任务,队伍是硬基础”的工作理念,以业务工作为核心,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关键,进一步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三个推进年”活动,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把握方向、规范立院、创新进取、争先创优,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服务大局、服务改革、保障民生工作 一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2014年,我院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案件9件10人,提起公诉5件5人。二是维护保障民生。严肃查办关系民生民利、社会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在贯彻支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根据群众的举报,今年我院及时开展了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小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13人。三是认真抓好扶贫工作。选派2名干警经常到扶贫村,实地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投入帮扶资金20万元,组织干警为贫困户捐款捐物2万元。四是加强基层检察室工作。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职能,以基层检察室为依托,通过开展下访、巡访、法制宣传等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着力解决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法律维权意识,维护好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前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4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7件190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7 %和20%,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7件152人。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4件357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 和3%。经审查,提起公诉158件260人,法院已判决120件195人,全部为有罪判决。二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今年,依法不批准逮捕 38人,不起诉10人。同时,不断完善刑事和解工作机制,积极研究附条件不起诉等新的办案方式和办案制度,将附条件不起诉与刑事和解工作进行对接,尽最大努力减少社会对抗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工作,坚持诉讼和信访相分离的原则,逐步建立案件导入、导出和终结等制度,积极开展检察长接待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建设功能完善的控告申诉接待中心,优化信访环境,依法及时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全年共受理34件来信来访案件,全部予以答复、分流和转办,无涉检信访案件发生。三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建设好服务窗口,认真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责,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与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等“五进”活动。我院依托“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出版了《青少年维权报》3000份,免费向中学生发放,对6名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帮教。 三、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劲势头,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人数再次上升。全年,共依法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16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45%,大案4件。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件13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3人。同时,我院立案侦查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呼市回民区地税局局长赵某、税源一科科长李某徇私舞弊少征不征税款、受贿案;有10名干警被抽调参与了区市院的大要案件侦查工作,在侦查一体化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预防工作成效明显。以“五进”活动为载体,我院干警先后到国税局、社保局等8个单位开展了预防专题讲座,深入到农村牧区开展法制宣传30次。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对100家投标单位进行了查询。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和运用,开展预防调查1次,完成案例剖析4篇,发出检察建议4件。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对中低产田改造、节水灌溉、农村公路改造3项重大工程进行了专项预防,发挥了检察机关的预防职能作用。 四、以“3+1”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侦监部门严格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7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9件。积极开展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刑拘未报捕、另案处理等案件500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纠正。公诉部门重点在多人、多次犯罪的案件上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对随意改变强制措施、退侦后自行消化处理案件的监督,共追诉漏罪36件,追诉漏犯7人。加强对程序的监督,针对侦查活动中侦查主体是否合法、案件是否超期羁押、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规范、其他执法活动是否合法等问题开展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共排查了不起诉、缓免刑案件35件49人,没有发现案件质量问题。2014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对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针对在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发出检察建议27份,看守所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积极开展久押不决和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对2名久押不决人员经依法判决后送往监狱服刑,对2名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罪犯进行了体检,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受理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4人,经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均被办案机关采纳。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对196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防止了脱管漏管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结合民诉法修改情况,积极探索民行检察监督新途径。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0件。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工作,以国有资产监管为重点,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27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稳步推进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6件。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等申诉案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树立监督与息诉工作并重的理念,对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进行风险预警评估,防止因工作不到位、不及时引起涉检非正常访事件发生。 五、扎实开展“三个推进年”活动,狠抓“四项重点” 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按照自治区检察院“三个推进年”活动的部署,我院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安排了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检务公开和创新创优四项重点工作,将自治区检察院、市检察院的部署与我院的安排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了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认真查找和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增强了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了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提高了班子研究、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健全了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认真贯彻中纪委、高检院、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旗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党支部连续多年被旗委评为“全旗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建起了荣誉室、党团活动室和图书室,丰富全院干警文化生活,增强干警荣誉感。 二是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按期完成了涉密信息专网分级保护项目和视频会议室建设工作。对检察内网进行改版,加强应用和管理,丰富了检察内网的功能,实现了网上办公。积极推动我院业务、政务、队伍、后勤管理信息系统融合。加强对检察专线网、计算机的保密安全管理,确保了涉密检察信息、文件的安全流转。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设专人收集涉检舆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以市检察院开展的“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评选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我院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市院组织开展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中,对发现的办案不规范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方案,及时整改。切实加强案件管理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接收送达法律文书、案件评查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统一接待工作,保障其及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加强涉案财物监管,实现了涉案财物的条形码管理、网上统一登记、专人核对检查、专人保管。 四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指导和服务窗口建设等工作,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导入案件公开查询系统主动地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及法律文书228件,有效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范围,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的功能作用,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界面与电子显示屏链接,通过显示屏滚动播放案件基本信息,方便了诉讼参与人查询。在一楼大厅与控告申诉接待中心的电子大屏幕上,公布检察职能、法律法规、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电话等11个部分80项内容,方便群众控告申诉。建设了乌拉特前旗检察院门户网站,开通了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检察动态,宣传法律知识,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积极开展亮点创新工作。成立了创新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733”青少年维权、公诉规范化出庭、党建、侦查一体化四项亮点工作。在四项亮点工作开展中,我院“733”青少年维权工作被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市院推荐参加全区检察机关创新创优评选活动。公诉科配合法院刑庭将刑事宣传教育庭开到发案村社,得到了群众好评。以上亮点工作被检察日报、正义网、内蒙古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旗委的领导,主动向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研,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班子成员深入到各乡镇苏木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11次,征求到意见建议30条,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年来,我们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检察形象都有了新的提高。2014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集体一等功”,被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市检察院评为“2013年度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共有6名干警受到上级党政机关的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还不够强。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不足,检察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三是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发现,个别干警群众观念淡薄,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会做群众工作、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旗顺应深化改革形势、加快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我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旗委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旗经济社会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业务工作为核心,树立创一流业绩的决心和信心,规范立院、履职尽责、创先创优,全力推进我旗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本职,找准定位,主动服务,积极保障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注重执法为民,要突出民生优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二是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坚守法律底线,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化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弱势群众的司法保护,坚持检力下沉,认真做好基层检察室的各项工作,努力使联系群众的渠道更畅通、服务更快捷、群众更满意。 三是要在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上取得更好的成绩。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加大办案力度,力查大案要案。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深化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和社会化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四是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作出更大的贡献。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司法腐败案件,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要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实现更高的目标。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坚定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层队伍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有关禁令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开展“三个推进年”活动,高度关注和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上级院制定的各项办案规范和办案程序,不断加强检察政务、队伍管理、院务管理、检务保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能力,全面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三三十”工作部署。2014年2月,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检察工作进行了部署,即 “三三十”工作。第一,要始终坚持三个“牢牢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要牢牢把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的要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三是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以最坚决的意志建设过硬队伍。第二,要突出三个“紧紧围绕”,重点抓好“十项工作”。一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大局,切实抓好服务改革、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保障民生等三项工作。二要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反对司法腐败、深化检察改革等四项工作。三要紧紧围绕过硬队伍建设,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推进年”活动、基层基础建设等三项工作。 2、三个“推进年”活动。指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 3、“四项重点”工作。我院结合区市院的工作部署,安排了过硬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创新亮点 等四项重点工作。 4、“3+1”专项活动。2014年,自治区检察院安排了“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专项工作”、“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等三项专项工作,安排了“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重点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 5、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2013年12月份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推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国网上办案。该系统对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6、涉密信息分级保护项目。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专网开展了涉密分级保护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国家保密局涉密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对检察专网信息系统分等级实施保护,并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等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和信息安全。 7、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2013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部署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每年采取“上查下”和“下查上”的方式对三级检察院工作进行抽样评查,以发现问题为主,以执法办案工作为重点,特别是要查找办案质量、业务能力素质、规范执法情况、法律文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以点带面进行全面整改,着力提升三级院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8、“733”青少年维权工作。第一,侦监科七步维权。一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二是定期开展法制教育。三是免费发放维权刊物。四是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五是开展爱心教育。六是开展维权工作进社区活动。七是设立青少年维权法律热线。第二,公诉科三步维权。一是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起诉工作。二是进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庭帮教工作。三是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第三,监所科三步维权。一是对在押青少年犯日常多关怀。二是对回归社会的青少年多帮教。三是定期回访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