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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05月18日 编辑: 来源: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旗优抚工作,承担全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复员军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工作。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全旗城乡低保、农牧区五保供养、救灾经济、医疗救助、双拥优抚安置、老龄、孤儿供养、城市“三五”人员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团及民办非企业管理、敬老院、福利彩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收养登记、殡葬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单位全称)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包含在本部门单位)。

(一)乌拉特前旗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成立于1981年,现部门下设了3个二级单位,内设10个股室。三个二级单位是:低收入核对中心、殡仪馆、光荣院;十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社会事务、老龄办、双拥办、低保办、婚姻登记处、医疗救助、救助室10个股室。

人员基本情况,2018年全局有编制人数47人、工勤编制1人、(含二级单位27人)。实有44人(包含二级单位)、离退休35人(包含二级单位)等。

(二)本部门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064002

殡葬管理所

事业单位

011004

低收入核对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6142.5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57.79 万元,增长(下降)  8%,增加主要是由于提高困难群众供养标准。

支出预算6142.5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57.79  万元,增长8  %,增加主要是由于提高困难群众供养标准。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6142.5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2.56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 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6142.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36  万元,占比 9 %;项目支出5585.2  万元,占比9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定补、优抚、养老院支出、殡葬公墓建设、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6142.56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142.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5860.56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7.79  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8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11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

2、公务接待费10.3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8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 万元,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76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85.56   万元,下降0.2 %主要原因是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节约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4 辆,(包含二级单位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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