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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05月18日 编辑: 来源: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研究部署全旗政法工作。

2.协助旗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组织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预算。

(一)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于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情况:核定行政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13人,离退休9人。

(二)本部门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269.0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61万元,下降7.7 %,减少主要是压缩开支。

支出预算 269.0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61  万元,下降7.7 %,减少主要是压缩开支。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269.0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06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6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6万元,占比63%;项目支出99万元,占比3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综治维稳、基层消防站、矿山整顿检查站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9.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1 万元。主要用于增加人员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主要用于增加退休人员工资。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65万元,比上年减少11.45万元,下降63.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81.4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5万元,下降60.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5万元,下降60.06%。减少主要是由于压缩支出减少运转经费,节约运行成本。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44万元,比上年减少 0.4万元,下降7.35%,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2018年原矿山整顿工程资金61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政法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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