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单位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新安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包含在本部门单位)。
(一)乌拉特前旗新安镇人民政府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我单位行政编制为40人,实有人数39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人数37人,行政离退休50人,事业离退休65人,遗嘱人员7人,单位实有人数为198人。
(二)本部门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842.2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2.8 万元,增长12.37 %,增加主要是由于年初项目预算增加。
支出预算1842.21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2.8万元,增长12.37%,增加主要是由于年初项目预算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84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2.21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842.2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84.99 万元,占比80.61 %;项目支出 357.22 万元,占比19.3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项目支出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42.2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2.2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4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92.15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及遗嘱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及基层政权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52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9.8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零星调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895.2万元,比上年预算书增加95.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及对村民委员会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拨款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2.53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增加(减少)。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1.9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7.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2.67万元,增长260.58%。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未包含村级运行经费,2018年预算包含村级经费。另单位日常运行开支增大,办公用房取暖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2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新安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