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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开展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的检查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09月18日
编辑:辛旺
来源:司法局
为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近日,乌拉特前旗司法局开展了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的检查。
旗司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律公股股长、公证处3名公证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检查组对公证执业“五不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旗公证处能够立即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就公证执业“五不准”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研究,仔细对照查摆近期办理的公证案件,严格规范执业行为,贯彻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
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个别交流,随机抽查近期卷宗和收费凭证等方式,对文件下达后办理的19本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与自查。从检查情况看,旗公证处基本上都能按照“五不准”(即: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明确要求,立即整改,严把质量关,树立公证队伍的良好形象。
总结会上,检查组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警自省,切实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严明执业工作纪律,让异地炒房、借名炒房和杠杆炒房客陷入危险境地,为合法公证夯实制度基础筑牢坚实防线,确保办理的每一件公证都成为铁证,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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