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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开展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的检查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09月18日 编辑:辛旺 来源:司法局

  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近日乌拉特前旗司法局开展了公证执业“五不准”规定的检查

  旗司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律公股股长、公证处3名公证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检查组对公证执业“五不准”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旗公证处能够立即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就公证执业“五不准”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学习研究,仔细对照查摆近期办理的公证案件,严格规范执业行为,贯彻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

  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与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个别交流随机抽查近期卷宗和收费凭证等方式,对文件下达后办理的19本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与自查。从检查情况看,旗公证处基本上都能按照“五不准”(即: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明确要求,立即整改,严把质量关,树立公证队伍的良好形象。

  总结会上,检查组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警自省,切实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严明执业工作纪律,让异地炒房、借名炒房和杠杆炒房客陷入危险境地,为合法公证夯实制度基础筑牢坚实防线,确保办理的每一件公证都成为铁证,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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