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积极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2017年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为弘扬生态文化,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乌拉特前旗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干部及普法志愿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公证员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了由旗委宣传部、旗环保局、旗教育局、旗司法局、旗文体广电局、旗团委、旗妇联等职能单位在乌拉山镇林海公园广场联合举办的以“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乌拉特前旗司法局结合活动主题,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
握有关环境保护知识,更好地树立环境保护的法治观念。
活动现场,虽然老天不是尽如人意、下着蒙蒙细雨,但是人们的活动热情却十分高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LED宣传车播放《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治节目等形式,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垃圾分类、节水、节能、节电等热门话题的案例,广泛传播和弘扬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提升群众的认识和理解,并自觉转化为实际行动,同时,呼吁人人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家人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减少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和铺张浪费现象,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践行绿色生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的舆论氛围。
此次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知识手册》、《实用法律知识问答读本》、《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及印有法治内容的手提袋1000余份,律师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悬挂横幅8条,摆放宣传展板20余块,出动LED宣传车1辆。
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全旗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环境意识,营造了“既要金山银山 又要碧水青山 有了碧水青山 才有金山银山”的良好氛围,让群众真正做到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环境,为“美丽乌拉特前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刘金莲 高姗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