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1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单位办公室联系(地址:大佘太镇人民政府,邮编:014423,电话:0478-3638011)。
一、概述
2014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结合自治区“8337”和巴彦淖尔市“1359”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大佘太镇政务公开工作由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成立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委员会,对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二)、积极推进《条例》各项内容贯彻实施。
几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推进,《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明确规定得到逐步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发布、更新、完善已趋于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2014年,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生产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镇政府村庄整理、造林绿化、节水灌溉项目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镇2014年共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例。
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诉讼案例。
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镇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严重短缺,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村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5年将继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