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办税指南
事项名称:单位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办税指南
设定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
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办理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纳税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及复印件。
(6)非居民企业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IC 卡或金税盘、报税盘。使用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税控盘、报税盘。
(8)所得税清算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和税收清算报告。
办理地点:乌拉特前旗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0478-3213534
办理流程:(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3)办结申报事项,对结存发票进行验旧、缴销处理,并录入注销信息,1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进行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注销报税。
(4)认定管理部门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收缴防伪税控设备,并进行防伪税控系统注销。
(5)税源管理、征管、法规等部门进行清算检查并对未结案件进行处理。
(6)稽查部门进行注销清算。若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移送稽查局查处。对稽查局已经立案查处,或者纳税人未执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或者税务机关依自身职权无法查明案情或者追缴税款而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未结案的,
不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案件办理完毕后,予以注销税务登记。
(7)办税服务厅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
(8)收缴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发票领用簿》和其他税务证件,核准注销税务登记,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9)20 个工作日办结(不含特别纳税调整时间、若纳税人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稽查结案后继续计算)。
(10)属于国税局、地税局共管的纳税人,按照纳税人主要税种所在税务机关先行注销的原则,分别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