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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办事指南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6月01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具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

  办理材料:办理联络员备案登记包括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地点: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商窗口及各工商所窗口

  办理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联系电话:0478-3264724

  办理流程:   

  ——点击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nmgxygs.gov.cn/

  ——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填写在工商登记窗口备案的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

  ——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系统弹出对应标签项——选择企业年报的基本信息项及行政许可信息项(有许可审批的)将标签项的信息填写完毕每填写完当前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将跳转到下一签页,继续填写相关信息,直至填写完毕。

  ——如有未确定内容,可点击“暂存并关闭”,系统提供暂存功能,若需修正可返回进行修改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一下步”系统弹出框显示用户填写信息

  ——点击“提交并公示”后系统自动更新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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