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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办事指南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6月01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度报告及公示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具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络员备案
办理材料:办理联络员备案登记,包括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办理地点: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商窗口及各工商所窗口
办理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联系电话:0478-3264724
办理流程:
——点击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nmgxygs.gov.cn/)
——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填写在工商登记窗口备案的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
——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系统弹出对应标签项——选择企业年报的基本信息项及行政许可信息项(有许可审批的)将标签项的信息填写完毕。每填写完当前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将跳转到下一签页,继续填写相关信息,直至填写完毕。
——如有未确定内容,可点击“暂存并关闭”,系统提供暂存功能,若需修正可返回进行修改。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一下步”系统弹出框显示用户填写信息
——点击“提交并公示”后系统自动更新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