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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服务指南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4年04月17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申请条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规规定

  办理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注:

  1.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办理地点:乌拉特前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窗口(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西红路)

  办理时间:乌拉特前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名称登记1个工作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按照《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78-3264724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核准-颁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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