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结算服务指南
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4月17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
事项名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结算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在“两定”机构就医、购药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
办理材料:定点医疗机构需提交:患者出院结算票据、住院费用结算单和报销凭证、医保费用月报表(住院和门诊)、费用明细清单、需归档的材料(病历、认定单、出院总结、诊断书)。
办理地点:乌拉特前旗社保局三楼业务大厅
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3216751
办理流程:“两定”机构申报费用结算
对“两定”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核算并支付医保待遇
定点零售药店需提交:处方、费用月报表。
附件下载 :
上一篇:
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初审办理指南
下一篇:
磴口县环卫局是最艰苦的单位,福利却是全县倒数第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