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设定依据: 《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旗;
(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被筛选进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大学新生;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办理材料:
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应提供资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在校生:学生证或在校认定证明;
3.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原件;
5.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续贷学生申请贷款应提供资料:
1.学生本人到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代办须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
办理时间:每年8月初开始
办理地点:乌拉特前旗教育局西侧附楼
联系电话:0478—2652325 0478-2652301
办理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实行网上申请(网址:www.csls.cdb.com.cn)。
1 、学生在线申请系统使用对象
(1)、以前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 8 年继续申请贷款学生;
(2)、201 8 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学生;
(3)、以前未办理,今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 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 www.csls.cdb.com.cn 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 (针对以前年度已经获得贷款,201 8 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①、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 “生源地助学贷款” 。
②、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③、依次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④、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
⑤、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 (针对新录取大学新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①、点击登陆网址 www.csls.cdb.com.cn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 “生源地助学贷款” 。
②、点击“注册”。
③、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④、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输入“毕业中学”。
⑥、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 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 ; 必须填写准确 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⑦、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 注册后请牢记 。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⑧、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家庭地址”要录入到村组,“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4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⑨、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⑩、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①、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最高只能选择输入8000,原则是当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取整到千位,例如,某学生学费3500元,住宿费1000元,申请金额确定为4000元。可以提前还贷。)。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一级)、 “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②、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③、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内蒙古)”(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发放)。
④、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3、加盖公章。 学生持申请表到街道办事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