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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流程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05月22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就业局
  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流程

  设定依据

  1、《关于鼓励全面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08]120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2〕135号)。

  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巴财金〔2014〕319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财政部财经【2016】85号文件。

  申请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符合贷款条件个人最高额度为10万元。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摊点房屋租赁合同

  5、创业培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6、门面A4彩印2张

  办理地点:民生大楼511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3603580

  办理流程

  旗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责任单位。

  1、筹集担保基金:担保基金主要由自治区拨付、当地政府注入,上级下解补充和银行利息构成。

  2、旗就业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是贷款业务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查。与放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衔接、政策咨询、放贷、回收、反担保人资格审查、基金和贷款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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