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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及养老金发放服务指南

bet87365最快检测中心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4月28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社保局

  事项名称:参保职工办理退休及养老金发放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内政发〔1998〕3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内政发[1998]8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253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10]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申请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人员  

  办理材料:个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通休的通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一块)、二寸近期彩照4张。

  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一个月15日后,持年检证、身份证到养老金代发银行领取存折或银行卡。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检,联系电话:3212504。

  办理地点:社保局退休审核股   

        社保局二楼业务大厅退管股  

        社保局三楼业务大厅工资发放股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属社保部门办理的业务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档案有疑议的除外)。   

  联系电话:3312501   

  办理流程:参保人员提出申请     

         提供办理退休所需的材料    

        对办理退休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批后纳入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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