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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出生登记须知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4月17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计生局

  事项名称:办理出生登记须知 

  设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申请条件:

  1、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乌拉特前旗户籍人口;

  2、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的流入人口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1寸相片各1张;夫妻双方均非本地户籍还应提交: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1、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

  2、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苏木镇(农牧渔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3212961

  办理流程:夫妻双方均属初育办理一孩生育登记的,持有关材料,自主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苏木镇(农牧渔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免费办理,自主安排生育。负责一孩生育登记的村(居委会)计生专干或苏木镇(农牧渔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在核实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准确无误后,做好办证登记,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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