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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乌拉特前旗政府门户网站 2015年04月17日 编辑:曹银波 来源:民政局

  事项名称: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男女双方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男女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

  (五)男女双方办理过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六) 男女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七)男女双方应当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和结婚证。

  办理材料: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当事人本人2寸红底近期免冠单人照2张。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

  联系电话: (0478)3262994   3224331

  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理地点:乌拉特前旗民政局婚姻大厅(民生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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